从舔狗
主要角色是【周晴,连吴,吴家】的总裁小说《从舔狗》,由网络红人“抚琴的人”创作,故事精彩纷呈,本站纯净无广告,欢迎阅读!本书共计35761字,更新日期为2025-07-18 19:49:06。在本网【dsw5.com】上目前完结。小说详情介绍:从舔狗精品阅读,是作者抚琴的人又一力作,有朝一日虎归山,定叫血染半边天;有朝一日龙抬头,定让黄河水...

《从舔狗》精彩片段

第1章我上五年级那会,我爸领着我去做了亲子鉴定,结果一出来,他便跟我妈离了婚,然后去了南方打工,再也没出现。我爸走了后,我妈也失踪了,要不是二叔,我早饿死了。二叔那会还当着兵,隔一两月给我寄来生活费,钱很少,日子很紧巴,因为没钱买衣服,一件旧衣服翻来覆去的穿,脏了也没人洗,跟个要饭的差不多,那时候同学也不爱跟我玩,时间一长,我整个人变得异常沉默,一整天也说不了一句话。其实那时候我并不明白,自己可能得了抑郁症了。上高中时,我们班有个女生叫周晴,三朵金花之一,长得很好看,特点是皮肤白,说话甜软,我很喜欢她。当然,这都是我一厢情愿,我这种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,她也只和一些家境不错、长相帅气的男生来往。记得快毕业的时候,我从她座位旁路过,不小心撞到了她的桌子,把她的钢笔撞掉了,当时给我吓不轻,赶紧捡起来递给她。周晴当时皱着眉头,一脸嫌弃的样子看着我,她摇摇头,说了一句让我记了很多年的话,她说:“这笔我不要了,拿去扔了吧。”这支笔,看起来九成新,应该是她新买不久的,但她为啥不要了呢?我自己很清楚,她看不起我,八成觉得这笔我碰过,觉得脏。这话其实很伤人,很伤我自尊,让我当时愣了好久,脸还发烫的厉害,至于这支笔,我最后也没有扔,一直藏在家里,主要是想激励自己,将来一定要混好一点,堂堂正正地把笔还给周晴……高中毕业以后,我没继续念书,选择混了社会,在餐馆洗碗,每天过得浑浑噩噩的,像一条狗。就是那支钢笔,我还时不时拿出来看看,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混出个人样来。也是时来运转,有天晚上下班,回去的路上,有辆奔驰车出了车祸,我将满脸是血的奔驰车主送到了医院,结果到第二天,车主的家属找到我,给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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